鄭州辦理公路養護資質條件河南公路養護隧道交通設施 王經理:156 1790 0952 一、資質分類 公路養護企業資質按照作業類型劃分為養護施工資質、養護技術資質兩個序列。 養護施工資質、養護技術資質按照工程性質和特點分別劃分為綜合和專項兩個類別,其中綜合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三個等級(甲級、乙級、丙級),專項類別不分等級。本標準包括公路養護企業資質各個序列、類別和等級的資質標準。 二、基本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公路養護企業資質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資產; (二)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人員; (三)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業績; (四)具有必要的技術裝備。 一、養護施工序列 (一)養護施工綜合資質。 1)養護施工綜合甲級。 (1)財務狀況 企業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近3年財務主要指標狀況良好。 (2)主要人員 ①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公路工程管理的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系列高級職稱或經公路養護工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②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級以上職稱或經公路養護工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具備高級職稱或高級技師人員不少于5人。 ③具有公路養護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其中高級工不少于5人,中級工不少于7人。 (3)主要業績 近3年累計完成以下4類工程的3類(其中包含①②③中的2類和④),且工程質量合格。 ①完成公路養護工程不少于400公里,其中一級以上公路不少于200公里。 ②完成橋梁養護工程不少于3座,且大橋不少于1座。 ③完成隧道養護工程不少于2座,且中、長隧道不少于1座。 ④完成公路交安設施養護施工不少于200公里,其中一級以上公路里程不少于100公里。 (4)主要設備 具有與從事該類別養護作業范圍相適應的機具設備,并至少具有以下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