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河南承裝修試許可證四級變更能源局電力設施許可證延期,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為了加強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管理,維護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的市場秩序,規范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行為,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受理、審查、頒發、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負責指導、監督全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派出機構(以下稱許可機關)負責轄區內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受理、審查、頒發和日常監督管理。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承裝、承修、承試三個類別。 取得承裝類承裝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安裝業務。 取得承修類承修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維修業務。 取得承試類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試驗業務。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和五級。 取得一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所有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務。 取得二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22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務。 取得三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 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務。 取得四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 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務。 取得五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 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務。 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的單位,在取得許可機關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或者變更營業范圍。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三)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設備、經營場所和相關資源; (四)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技術職稱,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五)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專業人員,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申請一級至三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還應當具有規定年限內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業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