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礎電信企業、互聯網接入服務單位、域名注冊服務單位: 為切實加強互聯網站管理工作,規范ICP備案管理流程,對自助網站、跳轉域名網站以及博客網站實施有效的管理,根據信息產業部有關文件精神,現就網站ICP備案管理工作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和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網站ICP備案的域名界定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第五條第三款所稱互聯網域名,是指獨立域名。所謂獨立域名,指我國境內組織或個人在各頂級域(TLD)注冊體系下直接注冊的域名。舉例說明如下:對國家頂級域名,以.CN域名為例,即指用戶在.CN下直接注冊的二級域名,如SINA.CN;或者在《信息產業部關于調整中國互聯網域名體系的公告》(信部電[2006]99號文件)中規定的CN二級“類別域名”和“行政區域名”下注冊的三級域名,如SINA.COM.CN、SINA.NET.CN等。對通用頂級域(gTLD),以.COM域名為例,是指用戶在.COM下直接注冊的二級域名,如SOHU.COM,不包括NEWS.SOHU.COM等。 二、自助網站備案問題 由于用戶自助建立網站(簡稱自助網站,相關資料見附件一)的域名不是獨立域名,因此用戶自助建立的網站不需要履行ICP備案手續。 各自助網站服務提供者開辦的有獨立域名的網站應當履行備案手續,同時加強技術業務管理,對自助網站實行實名制管理,并承擔配合有關部門對自助網站進行管理的責任。 三、跳轉域名網站備案問題 跳轉域名(相關資料見附件一)網站備案取決于跳轉域名所指向的目標網址。目標網址域名是獨立域名的,應當履行網站ICP備案手續;目標網址域名不是獨立域名的,不需要履行網站ICP備案手續。 各域名跳轉服務(又稱URL轉發服務)提供者應按附件二所示格式及時報備、匯總本單位URL轉發服務器的IP地址等情況,于8月31日前報我局,以后每季度上報一次。 各URL轉發服務提供者的URL轉發服務器及其對應IP地址應專門用于URL轉發服務,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博客網站管理問題 對博客(相關資料見附件一)網站,按照網站管理方式依法進行管理。對使用獨立域名(非跳轉域名)的博客網站,應當依法取得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即提供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網站,應當取得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網站,應當履行備案手續)。 對非獨立域名(含通過域名跳轉訪問的非獨立域名目標網頁)的博客網站,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管理責任由為其提供相關博客服務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ICP)承擔。 五、切實加強互聯網接入服務管理工作 各基礎電信企業、互聯網接入服務單位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互聯網站管理工作細則》(信部電[2005]501號)等文件的相關規定,安排專人負責網站ICP備案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起對直接或間接接入網站客戶的管理責任。
二、域名跳轉服務又稱URL轉發服務,是通過URL轉發服務器的特殊設置,實現當訪問某域名時,將會自動跳轉到另一個指定的目標網址(URL)。 三、博客起源于美國,音譯自Blog(Weblog的簡稱),也譯作“網絡日志”或“網志”,是指網民使用模板在網上發布并更新文字、圖片以及音頻視頻組合的多媒體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