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什么情形下企業納稅人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2002〕362號)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批準權限,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 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河南悅達代理記賬有限公司www.zzdbyyzz.com鄭州中原萬達營業部,專業提供鄭州代辦工商營業執照服務以及鄭州財務代理記賬納稅服務,提供各種建筑工程施工資質的辦理、升級、增項等服務。我公司商標事務部還提供鄭州商標注冊申請代理服務和商標轉讓代理服務等。服務熱線:18037811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