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稅務登記證的申報材料需要哪些?
申報材料:
1、原稅務登記證件原件(正、副本);2、加蓋公章的《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3、營業執照/注冊證/登記證/其他核準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
5、注冊地/經營地的房屋產權證/使用權證明(門牌號有變更的須提供公安局新編門牌號證明)、租賃合同(涉及轉租的需提供轉租協議) 原件。
6、《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