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6.1甲級資質標準
6. 1. 1企業資產
(1)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筑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6. 1.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標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6. L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累計電站裝機容量180萬千瓦以上;
(2) 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累計6臺;
(3) 220千伏送電線路累計600公里;
(4) 22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累計8座;
(5) 220千伏電纜工程累計100公里。
6. 2乙級資質標準
6. 2.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6.2.2企業主要人員
(1) 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 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力工程相 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
6.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單機容量10萬千瓦以上機組安裝工程;
(2) 110千伏30公里以上送電線路工程:
(3) 11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
(4) 110千伏20公里以上電纜工程。
6. 3承包工程范圍
6.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發電工程、各種電壓等級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6.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下發電工程、220千伏以下送電線路和相同電 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注:
1. 電力工程是指與電能的生產、輸送及分配有關的工程。包括火力發電、水 力發電、核能發電、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發電、輸配電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 電力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熱能動力工程、水能動力工程、核電工程、 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輸配電及用電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等專 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