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稅務籌劃優惠政策個獨企業自然人代開核定減少企業稅負; 王經理:15617900952 降低企業稅負的兩種核定征收政策:個獨及自然人代開
個人獨資企業和自然人代開都是目前比較受企業和個人歡迎的兩種降稅形式,尤其是在解決所得稅這塊具有獨特的優勢,因為在各行業的稅收籌劃中運用比較廣泛。作為企業該如何選擇呢?
首先個人獨資企業:園區成立的個獨大部分屬于小規模納稅人,也就是年開票額不能超過500萬。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分紅稅,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完稅以后公戶里面的錢就屬于投資人所有了,可以合理的公轉私到投資人私卡。 倘若個獨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無法準確核算出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可以申請核定征收的。直接核定行業利潤率為營業額的10%,再按照五級累進制計算納稅。核定個稅稅率為0.5%-2%, 增值稅3%,附加稅0.18%(目前增值稅1%,附加稅0.06%)。目前總稅率3%左右,相當于開票500萬,納稅僅為15萬左右。專票普票都能開,屬于企業性質的發票。
其次是自然人代開:如自然人個人和企業進行了業務,拿錢時企業要求提供發票,自然人個人就只能去稅局以自己的名義代開發票給公司。大部分情況是在自然人當地的稅局申請代開,按照勞務報酬20%-40%的稅率納稅,對于個人來說就很高很不劃算了。對接的稅收優惠園區的稅局申請代開,個稅按照0.5%的稅率核定征收的,并且個稅為個人經營所得稅,年底不用跟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一起匯算清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