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將至鄭州建筑施工企業解決施工費票據自然人代征核定個稅 詳情聯系關經理 156 3880 9913 在日常經營中,施工企業會存在一些實際支出無法取得相應的成本票,這樣企業賬面上這筆錢就會成了所謂的“利潤”,稅務查賬時這筆“利潤”就會讓企業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目前大多數建筑企業都多多少少會存在這種情況,其實也不是企業不想納稅,實際支出如果無法取得票據確實會面臨多納稅的情況,那有什么合理合法的辦法可以幫助企業解決這種問題呢? 通過園區的自然人代征是可以解決施工費、工程款的無票支出情況的,稅局開票,當場讓個人完稅,企業憑票據入賬,并支付費用給個人。 稅務籌劃其實離我們并不遙遠,更不陌生。也不是規模大的企業專屬,值得重視的培養企業職員對這方面的意識。舉個例子, 工程企業在一些苗木商里收購大量的苗木用作施工。商販給的價格低廉而且苗木質量不錯,可是就是沒有辦法給企業開具相關相應抵扣憑證。 一說到這里很多人覺得可以讓這個自然人在當地稅局代征啊,我想代開的朋友一定了解,這樣的方式不僅稅點高,而且很有可能增加成本。 因為當地稅局是按照勞務報酬20%的個稅來計稅的.而在稅收洼地的園區,是按照核定征收1.5%來征交個稅的. 自然人在一些可以核定征收的稅收洼地做代征,給企業提供了相應的成本做抵扣。并且時間短,慢的話也是次日出票的。 自然人只需要繳納三個點左右的稅即可。有相應完稅憑證。后期不用提心重復計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