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辦理新標準(改革后新標準) 眾所周知,2021年7月起,房地產行業迎來新的改革要求,決定取消原有的:暫定級資質、四級資質、三級資質,對新申請企業、資質到期延期企業,直接核發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可開發面積25W平,大幅度增加開發企業的業務范圍,在申辦方面,相關人員證書也由原有的20人縮減為5人,有效降低了企業負擔。 2021年11月起,鄭州開放二級資質審批,并順利發放資質證, 代辦理鄭州市各區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聯系大兵 ![]() 2021年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要求: 1.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 2.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配有專業統計人員;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在房地產開發活動中落實工程質量管理職責。 第六條臨時聘用或者的管理、技術人員不得計入企業管理、技術人員總數。 第七條申請核定一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 (二)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 (三)已開發經營項目的有關材料; (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執行情況報告。” 第八條申請核定二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 (二)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 (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等情況說明。” 第九條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實行分級審批。 一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確定的設區的市級、縣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審批。 經資質審查合格的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發給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 申請核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通過政務服務平臺提出申請。 第十條資質證書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監制。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資質審批部門可以根據需要核發資質證書副本若干份。資質審批部門應當推行電子資質證書。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資質證書。 因資質證書污損、破損、遺失需要更換、補辦的,企業應當向原資質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原資質審批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企業發生分立、合并的,應當在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的30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并重新申請資質等級。 第十三條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術負責人,應當在變更30日內,向原資質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