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貿企業用自然人代征有哪些具體要求? 詳情聯系關經理 156 3880 9913 自然人代征也是經常發生的,很多領導并不明白這個自然人需要滿足那些要求才能代征。很明顯的需要年滿25周歲,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再者就是發生的是納稅行為,名下不能有已經做過稅務登記的個體戶或者個人獨資企業。 更通俗的講就是發生一些臨時性經營,還有一些自由職業,團體組織等等與企業合作時才適合用到這種模式。如果去主管稅局是要按照20%的勞務報酬去繳納個稅的,年底的匯算清繳也會合并計稅。但是如果在園區所在的稅局代征開,稅負就低多了。 所以對主體企業來講的話,解決無票支出的問題,就需要在園區的稅局代征了。一方面園區稅局核定個稅,整體稅負低。另一方面一個自然人只要開不超五百萬即可。能處理的無票支出還不少。之后就是類目也齊全。 如果是這樣的形勢的話,這個自然人與企業之間不能有任何關聯關系,這樣才滿足合理合規。 自然人一年以內只能代征五百萬以內,針對一些小規模企業是綽綽有余的。一般納稅人企業的話就可以多安排幾個自然人即可。不過代征的類目要合理,匹配真實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