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電力設施許可證辦理要求承裝修試四級資質代理,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人材料和凈資產材料;(三)主要設備及機具清單、經營場所材料; (四)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簡歷、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 (五)工程技術人員、經濟管理人員明細表及其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文件; (六)電工作業人員登記表。四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試驗活動,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 2、注冊資本、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3、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試驗管理工作的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 4、專業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10人以上,其中電力相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4人以上; 5、持進網作業許可證電工6人以上,其中高壓電工2人以上,特種電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依法開展安全培訓工作,安全管理人員1人以上; 7、固有經營場所總面積400平方米以上,各類專業實驗室和試驗35千伏以上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試驗設備; 8、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9、所有人員社保憑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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