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建筑公司有房建三級市政三級資質怎么辦安全生產許可證,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ǘ┌踩度敕习踩a要求; 。ㄈ┰O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ㄋ模┲饕撠熑撕桶踩a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ㄎ澹┨胤N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臉I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ㄆ撸┮婪▍⒓庸kU,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ㄊ┮婪ㄟM行安全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處罰視事故發生級別和安全生產條件降低情況,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至60日。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60至90日。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90至120日。 第十五條 建筑施工企業在12個月內第二次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視事故級別和安全生產條件降低情況,分別按下列標準進行處罰: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暫扣時限為在上一次暫扣時限的基礎上再增加30日。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暫扣時限為在上一次暫扣時限的基礎上再增加60日。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或按本條(一)、(二)處罰暫扣時限超過120日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12個月內同一企業連續發生三次生產安全事故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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