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企業使用自然人代開的稅票合法嗎?個人代開可以解決那些問題? 聯系 胡老師 139 3826 7115 自然然代開是基于真實業務發生后缺乏成本解決方案之一,是稅局合法、合規稅票,可以做為公司成本。 自然人代開都需要什么資料 三、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所需資料,仍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二條第(五)項執行。 自然人代開 業務邏輯解析:個人承接業務,個人收到相關費用后,需要去稅局給企業代開發票,企業這邊財務入賬,形成協議流,票流,資金流合一,企業在財務合規層面是沒有問題的。事實是,自然人去稅局開發票時,大部分稅局會按勞務費扣20%的個稅,所以好多個人不給公司開發票,那么這時我們可以代替自然人去我們合作園區的主管稅局代開發票,個稅按1.5%核定征收。稅局給個人開具個稅完稅證明,證明個人的這筆收入已經是完稅的了,同時有一張票面是1%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企業可入賬。綜合稅率2.56%,我們收1個點服務費,企業成本在3.6% 以100萬為例 A,成本:去稅務大廳代開發票需要繳納的稅類:增值稅1%+個人經營所得稅1.5%+三項附加及印花0.17%+服務費0.83%=3.5% B,需企業提供的資料:企業提供個人的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公司跟個人簽的合作協議掃描件+開票信息 C ,企業打款3.5萬到指定賬戶,我們在稅務大廳給企業開具100萬對應票類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和100萬的完稅證明,開好后郵寄給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