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的建筑高度和消防用水量要求,高位消防水箱的容積要求不同。 對于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層住宅,其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6m³;對于二類高層住宅,其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12m³;對于一類高層住宅,其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18m³;如果建筑高度超過100m,那么一類高層住宅的消防水箱容積應不小于36m³。 對于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多層公共建筑、一類高層住宅和工業建筑,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18m³;如果工業建筑的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于或等于25L/s,那么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12m³;如果工業建筑的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大于25L/s,那么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18m³。 此外,對于商店建筑,如果總建筑面積小于或等于10000m²且大于1000m²,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36m³;如果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m²,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50m³。如果與上述條款有沖突,應取二者中較大的容積值。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建議咨詢專業人士獲取更準確的信息。 高位消防水箱按規范要求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應符合以下規定:1.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不應小于36m³,但當建筑高度大于100m時,不應小于50m³,當建筑高度大于150m時,不應小于100m³。2. 多層公共建筑、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和一類高層住宅,不應小于18m³,當一類高層住宅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不應小于36m³。3. 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于12m³。4. 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層住宅,不應小于6m³。5. 工業建筑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于等于25L/s時,不應小于12m³,大于25L/s時不應小于18m³。6. 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m2的商店建筑,不應小于36m³,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0m2的商店,不應小于50m³,當與本條1款規定不一致時應取其較大值。請注意,高位消防鄭州不銹鋼水箱的容積應能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應通過計算確定。以上數據僅供參考,具體應以規范要求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