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貿行業銷售人員收入高個人代開市場推廣費降低稅負,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銷售人員收入高,稅負也高。銷售人員如何降低稅負呢? 銷售人員的主要收入來自銷售提成。 銷售提成,可以算作以下三種收入中的任意一種,并且都完全合法。這三種收入分別是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經營所得。 根據《個稅法》,個人所得共分為9種:銷售的提成可以是(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經營所得。 這三種收入,我們分別討論: (一)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銷售人員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關系的情況下獲得的收入。作為銷售人員,需要按照3%-45%的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與銷售人員有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有義務為銷售人員繳納個稅。很明顯,對于收入偏高的銷售來說,這種方式稅負很高。 (二)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銷售人員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務合同的情況下獲得的收入。銷售人員需要按照20%-40%的稅率,來繳納個稅。 注意:薪資所得與勞務所得都屬于綜合所得,在繳納個稅時候需要匯算清繳。 (三)經營所得 經營所得,則是銷售人員與用人單位服務合同或者承攬合同的情況下,獲得的收入。銷售人員需要按照5%-35%的稅率。 注意:我國《個稅法》第6條第3款規定:“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也就是說,經營所得不是以收入作為征稅基數,而是以“純利潤”作為征稅基數。比如個人經營所得是100萬,成本是90萬,如果是以經營所得繳稅,只需要以10萬作為征稅基數;但如果是工資薪金所得或勞務報酬所得,那就要按照100萬作為基數進行繳稅。 如何認定是經營所得呢?一般通過這兩點來確定:一是勞動者自帶生產工具;二是自負盈虧。 作為銷售,生產工具是他自己的電腦、手機,是銷售自己的;收入則是根據銷售額的不同而不同,屬于標準的自負盈虧。因此,銷售人員的收入是標準的經營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