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準(暫定級) 二、設定依據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1998年7月20日國務院令第248號,2010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0年建設部令第77號公布,2015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修改) 三、實施權限和實施主體 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十一條規定,自治區住房和城鄉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二級及二級以下資質核準,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暫定級資質的核準。 四、申請條件 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規定, (一)申請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資質核準應符合以下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 2.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 3.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配有專業統計人員; (二)申請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資質延續應符合以下條件: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滿30日前向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 (三)申請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資質變更核準應符合以下條件: 1. 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術負責人,應當在變更30日內,向原資質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五、禁止性要求:無 六、適用范圍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賀州市城區內城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準的實施對象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法人)。 七、受理機構:賀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 八、決定機構:賀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 九、數量限制:無數量限制 十、申請材料 根據《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規定,(一)申請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資質核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報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核驗原件); 3.企業章程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4.驗資證明(近6個月內); 5.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個人簡歷,企業經營、財務、工程、統計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身 份證、個人簡歷,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勞動合同、身份證,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為單位所聘人員開具的近一個月社會勞動保險證明材料(復印件,核驗原件); 6.辦公場地證明(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核驗原件)。 (二)申請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資質證書延期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報告; (2)《暫定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正、副本; (3)上年度企業資產負債表和審計報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開發項目資本金制度落實情況報告; (4)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個人簡歷,企業經營、財務、工程、統計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身份證、個人簡歷,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勞動合同、身份證,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為單位所聘人員開具的社會勞動保險證明材料; (5)項目立項文件及已開發項目的有關證明。 (三)申請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資質證書變更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報告(原件); 2.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資質證書(原件); 4.工商變更登記表 5.需變更事項的有關證明,如變更注冊資金,需提交驗資報告;變更法人代表需提交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6.全部辦公住所產權或租賃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