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園區個人經營所得稅核定征收個人獨資企業有限公司節稅政策,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獨資企業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按照我國現行稅法有關規定,私營獨資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按規定繳納私營個人所得稅。 但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因此個人獨資企業以投資者為納稅義務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前款所稱生產經營所得,包括企業分配給投資者個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 那么個人獨資企業申報經營所得后,將剩余利潤打到投資者的賬戶,還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五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合伙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伙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伙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 相當于個人獨資企業的企業不用像有限公司一樣繳納企業所得稅+個稅(股息、分紅),經營者從完稅到提取利潤只需要繳納一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個人經營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