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自然人代開勞務費稅收優惠政策建筑勞務公司涉稅風險,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目前建筑企業的勞務分包,主要是與具有勞務資質的勞務公司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每月按照工程量進行結算,由勞務公司開具增值稅票辦理支付手續。勞務公司負責給農民工辦理工資卡,企業通過農民工保證金戶直接與農民工進行結算,以保證農民工的工資。根據國辦發[2016]1號文規定,不通過勞務公司直接將農民工工資打入“建設工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屬于“三流不一致”情況。因此,此種情況下,如果結算手續完整,并不存在涉稅風險。 但實際執行中,部分內部承包人有通過勞務公司提取報酬的情形,存在增值稅票虛開的風險。目前財務核算時勞務支付憑證后面只付勞務票,缺乏結算要件,如結算單、工資單、代付農民工工資的銀行流水等都將成為核實的重點。如果結算要件出現問題,存在涉稅風險。應對措施: 1.對勞務分包商進行梳理,根據分包商的資質、規模及其組織形式確定其納稅人身份,并調整和完善“合格勞務供方名錄”。 2.制定勞務分包資質準入制度,要求通過招(議)標方式選擇勞務隊伍,優先選用“合格勞務供方名錄”中的核心型和緊密型勞務企業,并要求分包方提供工程承包或建筑勞務資質證明和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票的證明文件(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3.統一所有勞務結算的形式及支付方式,避免存在特殊情況,將與勞務公司辦理的結算單,工資表及支付的明細保存或者與勞務票一起附于憑證后面作為應對稽查的附件。對于關聯方勞務公司的交易,要與其他勞務公司相同的處理方式及支付要件及憑證,避免關聯方交易的稽查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