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建筑企業節稅申請核定征收財務外包稅收優惠政策,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建筑業稅負與項目運行過程中能否取得增值稅進項稅票及項目管控息息相關,企業有義務取得合法、合規的增值稅專票。否則可能會由此帶來項目成本增加、虛開增值稅專票等經濟、法律風險。 (1)主要涉稅問題。根據管理辦法及虛開增值稅票處理問題的規定,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票并且購買方取得的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增值稅票都可構成虛開或者取得虛開票的情形。建筑企業主要面臨著如下涉稅風險: 1)由于管理不當產生虛開增值稅票的經營風險,如果虛開金額比較大,企業面臨罰款,相關責任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2)由于項目的成本構成,如材料、機械、勞務的金額與目標成本及市場信息嚴重不符的情況下,將導致稅務機關依據成本的合理性,追查開票方進行確認,如果開票方處理不當,將面臨著被認定為虛開的風險。 3)由于供應商的稅務稽查導致公司被認定為虛開的風險。如為了倒賣票而專門成立的供應商,其開具增值稅票后可能未傳送票信息進行報驗或者后期進行作廢處理都將導致被稅務稽查,進而牽扯到取票方,同樣被認定為虛開票,面臨相應處罰。 4)業務真實但取得或開具的票不符合規定,造成涉稅風險。 (2)應對措施 1)完善內部管控制度及項目考核制度,對于項目的取票情況及進項抵扣情況明確獎懲制度。 2)合理控制目標成本,預計工程的材料、機械、勞務的合理配比。建立配比模型,提前籌劃。 3)針對材料、機械、勞務的供應商選擇進行控制,選擇長期合作及信譽良好的供應商,避免為取票而隨意選擇供應商,導致由于供應商的稅務稽查而產生經營風險。 4)確保取得票的真實性及“貨物、勞務及應稅服務流”、“資金流”、“票流”三流一致,嚴格票審核,不符合要求的票不予接收并責令開票方重新開具。 5)針對項目承包人及所有管理層,要加強增值稅原理及對企業的影響以及風險方面的增值稅基礎知識培訓,建立風險管控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