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筑行業財務外包建安類企業稅收優惠扶持政策,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建筑企業稅務風險與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稅務風險控制不夠重視 “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前,建筑企業對稅務風險控制普遍不夠重視,“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后,很多建筑企業仍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建筑企業很多部門認為稅務風險控制是財務部門的工作,對稅務風險控制工作的配合度不夠,使得建筑企業稅務風險控制工作很難開展。 (二)票管理混亂 建筑企業票管理混亂,存在如下問題:購買材料時,為了省錢,不要票。為了多抵扣進項稅額,惡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票。為了多抵扣進項稅額,混淆簡易計稅項目和一般計稅項目,把簡易計稅項目應取得的進項開給一般計稅項目。這些行為會增大企業的稅務風險,不利于企業的正常稅務管理。 (三)增值稅相關業務中的稅務風險 建筑企業的經營活動中包含很多增值稅問題,如果不能正確處理,就必然會產生重大的稅務問題。“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的財務人員須掌握增值稅相關知識,財務人員只有嚴格執行稅法規定,正確處理稅收相關業務,才能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避免企業陷入偷稅漏稅的局面。存在如下問題:差額計稅方法錯用、亂用,建筑企業簡易計稅項目才能適用差額計稅方法。由于稅務申報系統不完善,不會自動提取建筑企業在項目地預繳的增值稅稅額,有些建筑企業違規抵減增值稅稅額。建筑企業在收到預收賬款時應該預繳增值稅,很多建筑企業沒有預繳增值稅。 (四)合同簽訂中的稅務風險 建筑企業簽訂的合同金額一般比較大,在建筑合同簽訂中,微小的失誤就可能產生很大的稅務風險,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同樣的業務,如果合同中規定的具體執行方式不同,執行的稅收政策就會截然不同。例如,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時間不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就會不同。建筑合同的簽訂對建筑企業會產生重要影響,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建筑企業在合同簽訂中存在如下問題:負責簽訂合同的人員,不懂稅收政策,不知道業務適用的具體稅收政策,簽訂合同時,也沒有和財務部門進行有效的溝通,導致簽訂了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合同,可能會產生重大的稅務風險,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 |